2005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隨寫~法律是保護懂他的人!


最近因為租屋的事
被搞的很煩~~~

原本單純的租賃關係
因為有人無力再承擔下去
因此連累到我

存證信函
協調會
法院諮詢

使得原本生活單純的我
不勝其擾

但是
現在想想
我也從中學到不少專業知識
並且印證
<法律是保護懂他的人>

呵呵!
這是意外的收穫呦!


  • 留言者: c0922378402
  • Email: chang_s_f@yahoo.com.tw
  • 網址:
  • 日期: 2006-01-02 02:45:18
租屋=口=
臭皮麻還好吧
有啥咪問題的話~~我相信大家會努力的幫助你低~~
臭皮麻加油^^
我也可以幫你問問法律系的同學唷^^





  • 留言者: DoggyYummy
  • Email:
  • 網址:
  • 日期: 2006-01-02 03:03:55
解決中
應該沒啥大問題
不過
還是很謝謝你呦!

新年快樂~~~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